福州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试行)

信息来源:审计处 发布日期: 2020-07-24 浏览次数:

福大审〔2020〕1号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加强我校内部审计工作,更好地为学校改革和事业发展服务,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内部审计工作责任

(一)提高对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学校内部审计,是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加强内部审计,是促进单位经济决策科学化、内部管理规范化、风险防控常态化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既是强化内部控制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又是学校治理体系的基础环节和重要组成部分。

(二)健全审计工作的领导机制。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加强对内部审计重要事项的管理,保证审计经费和工作条件,保障审计处和审计人员依法依规独立履行职责,着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协同配合,形成监督管理合力,提升审计监督水平。

二、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专业化审计队伍

(一)提高审计队伍专业化水平。按照加大审计力度、提高审计能力的要求,足额配备专职审计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特约审计人员。组织审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实务研讨和理论研究,不断提升审计人员专业水平。加强自身建设,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努力建设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队伍。

(二)完善购买社会审计服务。在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情况下,根据审计项目实施需要向社会中介机构购买审计服务,补充审计资源不足,确保各项审计工作有序开展。内部审计人员对中介机构开展的受托业务进行全过程指导跟踪评估。

三、提高审计质量,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

(一)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要按照审计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结合实际,完善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的内容、权限、程序、报告、质量控制、结果运用等内容,形成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转有序的内部审计工作机制,推进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要加强内部审计立项、现场实施、报告撰写与成果运用等全过程管理,进一步提升内部审计成果的质量。对面向社会购买的审计项目,要加强审计过程的控制和后续评价,确保审计质量。

(二)加大内部审计监督力度。根据形势要求和学校实际,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及管理需要,合理安排年度审计工作重点和审计频次。要在不断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工程项目审计和科研经费审签等基础审计业务的同时,加大对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和专项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审计力度,逐步探索开展国家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审计咨询等,突出审计工作重点,努力实现审计全覆盖,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消除审计监督盲区。

(三)积极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强化大数据审计思维,探索在审计实践中运用大数据技术的途径,综合运用现场审计和非现场审计方式,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提升内部审计监督效能。

四、完善整改机制,强化内部审计结果运用

(一)狠抓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完善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制度、审计整改情况跟踪检查制度、审计整改挂销号制度、审计整改约谈制度,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完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加强内部审计机构、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内部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整改问责共同落实等工作机制,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的责任。

(三)严肃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落实问责机制,对不重视审计整改、未落实整改措施、屡审屡犯、存在重大问题的,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并及时向审计部门反馈责任追究结果。

(四)加强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建立健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制度。加强对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分析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措施;对审计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开展审计调查,出具审计管理建议书,为科学决策提供建议。要将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相关决策、预算安排、干部考核、人事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