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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的起草说明

信息来源:审计处 发布日期: 2020-07-25 浏览次数:

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指出,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这既是对国家审计的指示,也是对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共同要求。

近年来,国家和省里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审计工作的法规制度文件,《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闽教人20183号)、《关于完善审计整改提升成果运用的意见(试行)》(闽委办发[2019]33号)、《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47号)等文件相继出台,为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指明了方向。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加强我校内部审计工作,更好地为学校改革和事业发展服务,根据上述文件精神,特别是审计署令第11号第十四条关于“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规划……等重要事项的管理。”以及教育部令第47号第二十五条关于“加强对内部审计发展战略……等重要事项的管理。”的要求,我们结合上述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实际,在《福州大学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福大监[2015]2号)的基础上,起草了《福州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讨论稿)》。